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将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更名为求职创业补贴,且申领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因此,今年我省将面向三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一是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二是毕业年度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是毕业年度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审核,我省今年共有5623名2015届高校毕业生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共计843.45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拨付至各有关单位,并确保在7月底完成发放工作。
文章转载自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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