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2013年更加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云南省财政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省财政厅安排创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有创业能力的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具体内容包括:提供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贷款;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提供创业咨询培训帮扶、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导师帮扶、跟踪服务帮扶;对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创业补贴。
二是继续积极筹措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包括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内的人员相关补贴开支。具体内容包括: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按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享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10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是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大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力度。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年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4年底;从2013年到2017年,省财政厅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给予补助;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我省8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从2013年7月1日起,省财政厅对大学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从2013年到2017年,对云南籍毕业生出省就业创业比例达10%以上的高校,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超出部分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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