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和《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基本生活费补助实施细则》,对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外企业就业、区内自主创业提供生活、住房、创业启动、社会保险等资金补助做了详细规范,为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助一臂之力。
2006年,自治区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实行双向选择。为切实保障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优惠帮扶政策,合理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流向,多渠道、宽领域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但是,近年来,随着西藏籍大学毕业生的数量日益增多,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为彻底解决好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从2011年起,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西藏籍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众多的西藏籍大学毕业生成为这些政策的受益者。
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稳定、实现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和睦相处的有效载体。搭建供求对接平台,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加强和完善大学毕业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内容,创建和打造如“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双创’指南”等有影响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双向交流选择平台。
当前,“双创”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发展,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与社会创新资源,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了机会公平和就业扩大。自治区大学毕业生要抓住有利时机,深入贯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新创业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产业蓬勃发展、新动能持续壮大、新人才不断涌现为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于自治区广大大学毕业生来说,实现就业、创业,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幸福指数的重要保障。随着自治区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一定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真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梦想。
(来源于: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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