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延续了稳中向好的态势。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97万人,同比增加30万人,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5%,为金融危机以来最低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27万人,同比增加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33万人,同比增加8万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平稳;扎实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落实,实施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行动,推广就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经验做法,促进就业扶贫。举办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稳步实施。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落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增强创业创新和新动能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二是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组织专项服务活动,集中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稳妥有序推进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组织开展就业扶贫日活动,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三是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指导各地落实好创业扶持政策,制定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健全失业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的监测。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05亿人、11.29亿人、1.86亿人、2.24亿人、1.90亿人。1-9月,五项基金总收入为4.7万亿元,同比增长37.7%,总支出为4.02万亿元,同比增长34%。二是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实施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等政策文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进一步完善。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发布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深入开展。推动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出台实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的养老金已经基本发放到位。制定实施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政策措施。14个省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四是基金投资管理取得新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稳步开展,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4300亿元,其中1800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五是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10月31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所有统筹地区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7688家,备案人数达到181万人。截至9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0.45亿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落实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政策措施。巩固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对贫困人口实施更加精准支付的政策。二是做好扩面征缴工作。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部际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三是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政策。四是加强经办服务。继续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深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推进社保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贯彻实施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职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各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回头看”,集中开展治理职业资格“挂证”工作。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选拔工作相继开展。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等计划稳步实施。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代表团获得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高居奖牌榜和金牌榜首位,创造了参赛以来的最好成绩。成功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获得举办权。依托技工院校及优质培训机构,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促进技能就业、素质就业。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贯彻实施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制定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过渡办法和各职称系列改革意见等配套政策。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加强职业资格设置监管。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文件。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研究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工作进展情况:出台实施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意见研究制定及后续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等配套规定。
五、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化解过剩产能分流安置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总体平稳。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组织153个城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今天,湖北也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 %左右。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修订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开展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工作,共选择93家示范单位。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印发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广泛推行,29个省(区、市)制定并公布了省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个省(区、市)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深入开展,印发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开展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省、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继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实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发布年度仲裁典型案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测机制,全面动态掌握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为强化风险防控提供支撑。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健全治理欠薪问题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研究制定解决新生代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政策措施。实施好全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推进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家庭服务师资培训。
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出全面部署,也对今后一段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统筹做好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为增进人民福祉,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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