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8号)精神和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青海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技特岗)计划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6〕88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7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17年,全省计划招募76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宁市100人,海东市90人,海西州80人,海南州100人,海北州100人,黄南州110人,果洛州100人,玉树州80人。
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一定的“三支一扶”服务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本地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做到精准帮扶,促进就业。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到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基层单位开展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支医、支教、扶贫开发、水利、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宁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青南计划”(含基层专项)、“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971—8258100
技术咨询:0971—8258577
(来源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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