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七点,我院蒋倩老师的广告创意系列主题讲座之商业广告在书明楼B302如期举行,众多对此感兴趣的同学参加了此次讲座。
蒋老师首先问同学们:“广告的目的是什么?”,“广告设计的灵魂和核心是什么?”。广告的目的是销售,创意是广告设计的灵魂和核心,创意思维则可以说是所有广告活动中的一个真正永恒的主题。
“创意”一词,源于英文中的“creative idea”,直译是具有创造性的意念。“creativity”与“idea”都可译为创意,“creativity”原意为创造力,“idea”多指思想、主意、计划、打算等。由于广告大师詹姆斯·韦·伯扬在《产生创意的方法》一书中使用的是“idea”,使“idea”更具代表性。“创意”――可以定义为一切具有创造性的意念和想法,与众不同的好点子、好主意(名词性的、静态的);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人们从事创新活动的过程(动词性的、动态的)。就广告创意来说,是综合运用各种天赋能力和专业技术,从现有素材中求得新概念、新表现、新手法的过程,同时它也是指将独特的策略性概念和新颖的表达方式以及出众的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过程。
商业广告从广告文稿的角度来说明,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直接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商业服务。商业广告具有功利性、真实性和创造性。
商业广告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划分结果。以制作目的来分类,可以分为销售广告和信誉广告。以媒介方式来分类,可以分为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广播广告、电视广告和招贴广告等。以广告的文体来分类,可以分为说明体广告和文艺体广告。以广告的心理效果来分类,可以分为攻心广告、迎合广告、征奖广告、承诺广告等。
本次讲座接近尾声,下期广告创意系列讲座之公益广告,将于下周四晚七点在明B204教室进行,欢迎各位感兴趣同学的到来。
文字由学院提供 实习文编:马莹 图片:徐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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